南宁市工商局开始清退预交"两费"
更新日期:2008-9-9
9日8日下午,在南宁市工程机械市场做挖土机配件生意的个体经营户韩成德领到了原来预交的400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韩先生是南宁市开始清退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两费")后,领到清退"两费"的第一人。
据了解,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南宁市工商局开始全面停收"两费",并且9月8日起至12月10日止,对预收的"两费"进行清退,各经营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收费收据原件、复印件到所在辖区工商所即可进行办理退费手续。
图为韩先生(右)高兴地从南宁市工商局园区工商所所长梁治国的手中领回自己预交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毛国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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